1.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《交通强国建设纲要》,提出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。
2.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9〕16号),部署14项重点工作任务。
3.交通运输部门推动2019年底前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。
4.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由计重收费改为按车(轴)型收费,并确保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,同步实施封闭式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不停车称重检测。
5. 《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》(交运规〔2019〕12号)正式出台,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
6.无锡高架桥发生重大侧翻事故,各地开展“百吨王”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。
7.央视曝光轻型货车“大吨小标”问题,有关部门开展轻型货车检验登记、集中排查工作。
8.《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》(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)正式出台,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
9. 交通运输部取消总质量4.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。
10.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,停止销售低于国六标准的汽柴油,重点区域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。